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班),30日(星期一)晚的课(晚修)调至27日(星期五)晚上,5月1日晚不上晚修。
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制度,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等教育,防止各类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各部门负责人、全体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信息联系通畅;值班中层干部和其他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