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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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派必知事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1

一、关于报到证

(一)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凭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3、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4、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5、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或在报到证上做报到意见后交由本人保管;

(二)报到证有效期多久?过期还能报到么?会不会作废?

报到证永久有效,不会作废。毕业生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开始报到,尽量在两年之内办理。

例:2017届毕业生报到改派期限是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到手续一定要本人办理么?

不需要。本人不方便前来办理的,可把相关材料交给别人代为办理。

(四)《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还继续使用吗?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起不再核发《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2017年7月之前已经核发的介绍信,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件使用的通知》(琼人劳保〔2002〕117号)规定在报到期限内继续使用,逾期不再办理介绍信相关业务。

二、关于档案

(一)学校说学生毕业后档案要打回原籍,是发到什么地方?

学生档案发回原籍一般是指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即各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档案为什么要放在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放在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档案性质变为人事档案,可以享受人事档案后续服务,比如开具现实表现证明和办理人才流动手续等。

(三)调取个人档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人调取:调档函(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调取:调档函(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由本人手写委托书加按手印(委托书代写或打印无效)。

(四)我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可以不用委托书拿自己孩子的档案么?

不可以。档案内有很多材料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在转递过程中丢失,没有办法弥补。学生成年后,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旦发生纠纷,委托书是证明其本人知晓并委托的重要材料。所以要求必须提供委托书,而且委托书要本人在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手写并签字按手印。

(五)我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基层党组织后,要办理转正。请问如何调取党员材料?

本人调取党员材料需要提供村委会、居委会或其他基层党组织出具的调档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别人办理的还要加带委托书(要求必须本人手写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字按手印,打印或者由别人代写均无效)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同调档)。

(六)我是正式党员,党员档案需要调走么?

不需要。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和学籍材料一起存放在个人档案里,学生只需要持介绍信回自己所在的党组织报到,过党员生活即可。

(七)托管档案需要费用吗?

不需要。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八)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档案回到生源地才能报到?还是说只有报到以后档案才能回生源地?

不是,办理报到手续和档案的去向并无必然联系。在报到期限内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报到。毕业后档案的投递多数是由学校根据学生意愿毕业前发送,部分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内发送。档案发送的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

三、关于户口

(一)户口是其他市县的,上学时户口迁到学校,现在想迁到海口可以么?

原则上上学时从哪个市县乡镇迁走的,毕业后要落回原处。在海口有就业单位并且单位能为其落户的,可先具体咨询单位人事部门,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想通过工作关系在海南落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请参考《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到户籍部门或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