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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铺面招租公告
来源:后勤处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8-04-23 

   报经海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同意,学院研究决定,对位于文昌市教育路(自东至西方位,东苑119间,原行政楼12间)的11间铺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铺面基本情况说明:

(一)此次招租铺面每平方米月租赁竞租底价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琼财资函〔20171398号)评估核准而定。

(二)此次招租铺面年租金从承租人承租第二年开始每年增长3%

(三)本招租的铺面按最小招租单元招租,上述铺面的面积为建筑面积、如中租人测量的面积与本公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相符,不改变租赁面积及金额。

(四)铺面编号及位置见路段平面图见附件一。

(五)此次招租铺面的经营范围、建筑面积、竞租底价等详见下表。

序号

位置

经营范围

 

建筑

面积()

评估核准单价

(元//月)

评估核准总价

(元/月)

1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57.62

102

5878

2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41.94

102

4278

3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48.86

102

4984

4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56.28

102

5741

5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56.28

102

5741

6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48.86

102

4984

7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41.94

102

4278

8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56.28

102

5741

9

东苑1栋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49.58

102

5058

10

原行政楼一楼

金融业、保险业、电讯业

83.4

102

8507

11

原行政楼一楼

连锁超市类。

260.46

97

25265

 





















备注:

一、上述所有铺面均禁止使用明火及油烟电器,包括电磁炉、烤箱等。

二、连锁超市铺面每天营业时间截止至23:30,食品类只允许售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生鲜食品,不允许售卖自制冷饮类、自制熟食类及其他食品二次加工,如有发现将终止租赁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二、合格竞租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接受本公告并已有效报名备案登记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有能力履行公告的各项条款,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且中租后有能力履约的企业或个人。另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金融类需提供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有关资格材料的复印件。

2.电讯业需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有关资格材料的复印件。若无上述材料,则要求在铺面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材料,否则我院有权利要求暂停营业,且押金不退。

3、连锁超市类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有关资格材料的复印件。

三、关于竞租保证金的事项说明

1、竞租人应为本次竞租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付或至学院综合楼C306财务处办公室现场刷卡缴纳,在竞租报名时间范围内保证金转到招租人账户的视为有效缴款。单位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后凭缴款回执单和企业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至后勤处办公室报名;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报名。

2、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可对铺面招租一览表中所有铺面进行竞租,只能中租1间铺面,如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可中租2间铺面,以此类推。

3、如竞租人成功竞得铺面,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该租房合同保证金。如竞租人成功竞得铺面,因自身原因放弃未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违约,招租人一律不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未成功者,招租人在竞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方式

根据底价公开竞租,按铺面(最小招租单元)编号,逐一竞租。主持人宣布竞租某编号铺面,竞租人现场举牌报价,最高报价者为中租人,当场确定中租人。

竞租人对拟租赁铺面按月总价进行报价,竞租报价不低于招租人设定的起租底价,报价以元/月承租底价为基数,按50/次递增,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竞租与评审办法

1、由铺面招租领导小组负责铺面的竞租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在竞租现场举牌报价进行竞租,现场评审,符合招租人规定的经营范围者,按报价高低依次排列前2名为中租候选人,报价最高竞租人为中租人,中租人如果放弃签署合同,则视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而报价排名第二的竞租人替补为中租人,若替补中中租人放弃签署合同,亦一同视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同一竞租人竞得二个或多个铺面,在竞租现场或签订租赁合同时,只要放弃租赁其中一个铺面,则视为全部放弃,所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不予返还。

3、若某个铺面仅有一个竞租人,如其竞租报价等于或高于起租底价,招租人有权确认该竞租人竞租成功;如果报价低于底价,视为弃权,招租人有权另行招租。

4、中租人当场与招租人签订《中租确认书》(详见:附件二)。

六、租赁期限

铺面招租一览表所列铺面的租赁期均为五年二十天,其中租赁期的前二十天为免租期,给予中租人装修,租金从第二十一天开始计算。在租赁期间,中租人不得将租赁铺面(房屋)作抵押,也不得转让或转租,如违反,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返还中租人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中租人与第三方的转让、转租合同无效。中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不予返还。

七、签订《海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中租人应当于签订《中租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足额的租金及押金,持缴费票据,并与招租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签订《海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三)。否则,视为自行弃权。中租人已交给招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租金收取方法

若为国有企业,租金支付方式为两年一付,且不需支付押金;若为其他企业或个体户,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且需在学院留存半年的铺面租金作为押金。

九、公告有效期及汇款报名时间

  1. 本公告有效期为2018423日至54日,汇款及报

名时间自2018423日至54日每天上午8:00-11:45,下午15:00-17:45(不含节假日),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以2018

54日下午17:30前到账为准。

 2. 报名地点: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综合楼203

 3. 竞租人凭缴竞租保证金回执单报名,且须携带公告第二点中所要求的资格材料文件。

十、踏勘

竞租人如需现场踏勘及答疑,招租人将在竞租人报名之后统一安排。

十一、竞租时间与地点:

1、竞租时间:201857日下午3:30

2、竞租地点: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多功能报告厅(新图书馆一楼)

3、每位合格的竞租人进场参加竞租人数不超过两名。

十二、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址:文昌市教育路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63

    十三: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海南农行文昌支行营业部

帐号:21-323001040008466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8年423


  附件1:铺面信息平面图

  附件2:中租确认书

  附件3:海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竞租保证金协议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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