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外籍教师工作效率及生活质量,协助国际交流中心开展外籍教师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外事秘书及外教助理管理办法(试行)。
一、工作职责
(一)外事秘书
1、 熟悉外籍教师选拔及聘任工作流程,配合国际交流中心做好外籍教师引进及聘任工作;
2、 熟悉我院学生赴境外留学事宜,协助系部配合国际交流中心开展我院学生赴境外留学工作;
3、 协调外教助理开展外教管理与服务工作;
4、 协助系部及国际交流中心做好国际合作及外事接待工作;
(二)外教助理
1、做好外教的接送工作(聘任期始末),做好外教的教学管理及生活服务工作;
2、协助系部外事秘书及国际交流中心做好外事工作;
3、协助系部和国际交流中心应对外教的突发事件工作。
二、选拔办法与要求
1、热爱外事工作,工作积极性高,思想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坚持自愿报名原则,系部初定并推荐,国际交流中心审核,报学院审批;
3、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国外留学或者工作经验可优先;
4、有较好的交际沟通能力;
5、热爱外事工作,有较高的工作热情,愿意付出业余时间参与外事工作;
6、满足外事秘书、外教助理相关工作要求。
三、报酬
每周补助3课时。
根据《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海外职院【2020】15号文规定,负责一名外籍教师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每个月补助150元;负责两名外籍教师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每个月补助250元;负责三名及以上外籍教师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每个月补助350元;每年发放12个月。
四、评优
外事秘书及外教助理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评优办法按照当年评优通知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际交流中心,自2020年7月10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外事秘书/外教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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