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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单位预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6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概况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学院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服务。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高等教育工作。

    (二)承担各类外语人才和我省小学外语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

    (三)承担科学研究及研究成果推广工作。

    (四)为国家和地方发展提供应用型外语人才储备和服务型人才保障。

    (五)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学习和交流机会,搭建广阔的出国留学平台。

    (六)深化与省内学校校际协同合作,构建“中高职本科”以及“专本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七)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提升办学综合实力。

    (八)通过与国内外高端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式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确保学生高质量就业。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党政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审计处、发展规划处、校友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宣传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财务处、后勤处。

    (二)内设群团组织2个:工会、团委。

    (三)内设教辅机构7个:科研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本科教学管理部、多语种翻译服务中心)、图书馆、涉外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期刊编辑部)、实训指导中心、课程思政指导中心。

    (四)内设教学机构9个:马克思主义学院、英语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公共教学部。

    第二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08.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9.4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增加832.43万元及财政投入增加837.03万元的原因。其中,收入总计12608.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686.6万元,上年结转921.62万元;支出总计12608.22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1628.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02万元。

    二、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08.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9.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0.3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50.4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69.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49.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628.03万元,占92.23%;科学技术支出20.13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69万元,占4.13%;卫生健康支出161.35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278.02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16万元,主要是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中职免学费资金及助学金减少。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职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40.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2.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57.88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3万元,主要是2023年科学研究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25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增。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9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7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医疗基数调增。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8.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84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三、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66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与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邮电费(通讯补贴)、其他交通费用(交通补贴)、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特级教师津贴)。

    公用经费926.8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探亲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电话费、邮寄费等)、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日常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伙食补助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慰问及扶贫支出等)、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5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7.46万元,与上年持平。我院将在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所需的教育国际交流活动计划安排,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申报和审批,对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出访计划、资金支出预算安排等方面从严控制。我院拟实施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如下:

    (1)赴埃及、德国、哈萨克斯坦访问团:目的地是埃及坦塔大学、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哈萨克斯坦KIMEP大学,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访问相关大学、学院、留学中心、劳动局、管理局、旅游及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就业市场及酒店工作现状;校际合作签约,落实我院海外实训基地;看望我院在埃及留学生。

    (2)赴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访问团:目的地是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葡萄牙莱利亚理工学院、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奥地利萨尔斯堡大学,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访问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马德里萨拉曼卡教育局、葡萄牙莱利亚理工学院、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奥地利萨尔斯堡大学、维也纳职业促进学院;落实双方之间前期达成的互派教师、开展短期访学、联合开展科研课题和教学交流合作项目;协商两校之间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探讨支持外方学校选派优秀学生来我院学习汉语;看望我校在葡萄牙留学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1.43万元,与去年持平。我院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公务用车审批规范,提倡教职工出差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9.7万元,与去年持平。2023年我院计划接待120批次,970人次,主要用于学院各类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二)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7511.2万元。

    七、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1751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1.62万元,占5.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86.6万元,占66.7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794.38万元,占27.38%;其他收入108.6万元,占0.6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1.2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增加。

    八、关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175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9.49万元,占60.36%;项目支出6941.71万元,占39.6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1.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50.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30.54万元(上年结转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8.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3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额1658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8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794.38万元,其他收入108.6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如下:

    1.教育教学日常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292.21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及师资培训,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及各类教学教育管理支出等,绩效目标是加强及提高学院教育生产力,促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

    2.学生资助补助项目(高校),预算安排628.2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的奖助免补助,绩效目标是提升学生的受教育年限和技术技能水平,完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问题,提升自我,让其顺利完成学业。

    3.设备设施购置及维护维修项目,预算安排898.9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设施维护及改造、图书购置及其他维护维修等,绩效目标是满足学院对教学、办公的需求,购置合格的设备设施及维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提升师生对学校的满意度。

    4.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升级改造及校园个性化应用建设项目,预算安排691.39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基础网络升级改造与网络安全改造等。绩效目标是提升网络性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解决原有校园网络基础薄弱问题,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为广大校园师生提供快捷、高效和全覆盖的网络服务。

    5.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项目,预算安排52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招生试点学费补助支出,绩效目标是提升学生的受教育年限和技术技能水平,完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学历水平高、技能水平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同时提高教学教育水平。

    6.物业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预算安排598.43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校园绿化等支出,绩效目标是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学院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深化学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规范管理,突出服务”的基本思路,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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