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职院学函〔2023〕42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受益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认定依据及认定程序:各院部要严格参照《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6)相关要求开展认定工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院部最迟在9月18日(老生班级最迟在9月11日,新生班级最迟在9月18日)全部班级完成该项工作后收集、汇总或提交以下材料:
(一)收集辅导员上交的《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暂不提交,后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工作文件要求提交,各院部请备份留底);
(二)收集并提交每个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班级版)》(附件2)纸质版(不提交,各院部按学年存档);
(三)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并提交辅导员上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记录表(院部各班级汇总版)》(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汇总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收集本院部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佐证材料(各院部务必严格审核,具体审核标准可参照附件5),每位学生的此类材料装订成一份(用附件7当封面,暂不提交,后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工作文件要求提交,各院部请备份留底)。
(六)上述各类材料请务必按照附件3的班级、名单顺序摆放。
(七)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大楼 C209室莫老师,电子版提交至737588369@qq.com。
附件:1.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班级版)、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记录表(院部各班级汇总版)、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审核建议、6.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封面。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