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1    浏览次数:

关于启动英语口语技能大赛
暨“第八届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复赛及总决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展现和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激发广大高职高专和成人高专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配合和保证教育部“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项赛项工作的进行和开展,高职组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现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含本科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在校生。
(不包含参加过往届“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总决赛的选手)
二、竞赛的组织
l       赛区竞赛    
初赛:由各有关院(校)自行组织;
                复赛: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职高专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加决赛的2名选手(1名英语专业学生,1名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详细信息。
l      总决赛
由“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技能大赛赛事组委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并由中国外语网和大学生在线网进行大赛现场网络直播。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初赛:参照复赛的方式和内容由各参赛院校自定。各校参加复赛的人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单位决定。
复赛:按照总决赛的方式和内容进行。
网络海选: 各省、市、自治区的参赛选手(已经入围当年决赛的选手和往年已经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除外)均可以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网(www.univs.cn),按要求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在线测试。大赛组委会将委托相关专家对选手的在线测试录音进行匿名评审,最终评出一名英语专业组和一名非英语专业组的选手直接晋级总决赛的半决赛。
总决赛半决赛:半决赛将采取淘汰方式产生晋级决赛的选手。半决赛内容由“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2部分组成(详见“第八届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样题”)。每位选手依次进行比赛,依据总分排出名次,“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各将有10名选手进入到决赛。此外,观众可以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网(www.univs.cn)和中国外语网(www.cflo.com.cn)的同步网络直播,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在线投票支持,得票最多的未进入决赛的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各1名(共2名)选手将“复活”进入决赛。
总决赛决赛:决赛仍将采取淘汰方式产生优胜者。决赛内容由第一场(“现场描述”、“情景交流”两部分)和第二场(“正反PK”)组成;第一场和第二场成绩的分数总和为选手的最终得分,排出名次。
1.现场描述:参赛者抽取一幅表现某一情景的图画、图表、广告等,根据给出的说明(如进出口额、市场变化、人口变动、生产状况、生产指标、景点介绍等)进行口头陈述。陈述时间为3分钟。
2.情景交流:参赛者抽取一个题目,由一位外籍主试官对参赛者进行一对一的现场交谈。交流时间为3分钟。交谈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l       一般日常交际:迎送、日程安排、住宿安排、宴请、陪同购物、游览、就诊等;
l    企业介绍:历史、现状等;
l    产品介绍:类型、性能、规格、市场、销售等;
l       涉外业务:合作意向、投资意向、签订合同、人员培训、专家待遇、议价、折扣、订货、交货、投诉等。
3.PK辩论:
第一场比赛的前6名选手进入第二场比赛。参赛者抽签分为3组,每两人一组进行PK辩论。正、反方分别对各自命题进行陈述,时间各为1分钟;随后双方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辩论,时间为3分钟。
四、评判标准
初赛:由各参赛院校自定。
复赛:参考总决赛评判标准。获奖人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单位决定。
总决赛: 评委分别给分。“现场描述”、“情景交流”和PK赛均按0分至10分记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总分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计入总分。总分小数点计至2位数,如:9.23分,8.79分,9.67分,等等。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名次。
五、评委会的组成
初赛:各校自定
复赛:由5~7位国内外专家组成(必须有一名外籍专家,最好有至少1名企业代表)
总决赛:由7~9位国内外专家组成(必须有两名外籍专家,有至少两名知名企业代表)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各1名),一等奖6名(“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各3名),二等奖12名(“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各6名),三等奖若干名。
七、竞赛日程
1)2012年4月10日之前各参赛单位完成初赛、复赛。
2)2012年4月20日前各地区复赛组委会报决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名单(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2名,即1名英语专业学生和1名非英语专业学生,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一名选手),参加过往届“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总决赛的选手不符合参赛资格。
3)2012年6月举行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赛项事宜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王琳琳、张慧勇、赵凯峰  
邮 箱: wangll1@hep.com.cn,zhanghy1@hep.com.cn,zhaokf@hep.com.cn
电 话: 010-58556232,010-58556428,010-58556610  
传 真: 010-58556015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2层 100029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                          中国职教学会
       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3日                                 2012年3月3日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          中国大学生在线              高等教育出版社
考试委员会                                           总编辑办公室
2012年3月3日               2012年3月3日             201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