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院并到校报到的学生享受学费减免。
截止目前,我中心已初步掌握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名单,现将名单发给你系进行在校情况确认及补报符合条件的遗漏学生,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学费资助。
请你系最迟于3月30日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本通知的附件纸质版送至综合大楼209室莫老师。
附件: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学生(灵活办学)一览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