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全日制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为了促进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外职院〔202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勤工助学岗位及经费预算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当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本着按需设岗、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培养学生能力的原则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所需勤工助学人数。
二、勤工助学学生不能替代本部门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不能与学生的上课学习时间相冲突。
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月计算酬金为 600元/月/人;按小时计算酬金为15元/小时/人。
四、在本次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得到批准后(另行通知),各部门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五、各部门在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之前,需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勤工助学岗位技能、工作礼仪培训及安全教育,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本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
六、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各部门提出勤工助学申请,并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后方可上岗,原则上一名学生不能同时在两个岗位工作。
七、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主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20-2021学年度各系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八、本次申请的岗位有效期限:2021年2月-2022年1月。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外职院〔2020〕2号)。
十、请最迟在2020年12月15日提交:(一)《XX部门关于20XX年勤工助学岗位及经费预算的申请》(附件1模板,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二)《XX部门20XX年勤工助学岗位及经费预算明细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737588369@qq.com,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大楼学生处209室莫丁铭老师。逾期不提交的部门视为放弃申请。
十一、工作联系人:莫丁铭,15203681026。
附件:1.XX部门关于20XX年勤工助学岗位及经费预算的申请
2.XX部门20XX年勤工助学岗位及经费预算明细汇总表
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外职院〔2020〕2号)
学生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