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
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联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
引力和凝聚力,使学联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 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及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及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践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联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海南省学联章程和学联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工作机制,依据法律和章程来开展相关活动,让同学们在参与民主形式和行使民主权利中得到锻炼。充分发挥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有的学联组织“行政化”、学生会组织脱离学生等突出现象,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
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力争突破工作思维定势,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着力提高学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得学联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
题在2 — 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各级学联 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地位得到加强,工作 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
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联学生 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
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联学 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
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 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 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
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联组织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关于学联组织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各级学联组织要坚持在党
的领导、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 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增进各族同学团结,发展同各地区
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坚持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 下建立健全市(县)级学联组织,形成“省、市(县)、校” 三级学联组织改革格局。将对上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与 对下加强学联自身对各学联委员单位的统筹指导相结合。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 引导广大同学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 战略,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
负和脚踏实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 产主义远大理想。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
业中,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理想信念 教育为核心,培养更多忠诚担当的优秀学生骨干,在广大同
学当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勤学、修德、明辨、笃实, 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开展中 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史、改革
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注重专业化结合,发挥学
科优势,助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 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了解、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
实效性。
3.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深化联系服务的内涵,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密切关注同
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他们的知识教育、 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提供帮助,特别要紧密结 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推动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
务、科技创新,激发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造就未来能 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创新服务的方式和载体,密切结合同学 们的思想观念、行为特点和接受习惯,广泛开展主题鲜明、
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联系服务和教育引导 的有机结合,关注同学的需求,回应同学的关切,做好思想 沟通、情感交流等工作,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中。 要注重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寻访选树身边的 榜样等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紧密围绕“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任务, 围绕打赢扶贫攻坚战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动员广大同
学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引导广大同学 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 建功立业,积极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4.完善学联组织体系。一是完善学联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全国学联制订学联组织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和学联章程,定期召开学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联委员会、学联主席团。大会闭会期间定期召开学联主席团会议。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要覆盖所辖范围内各类学校,并确
保每个县级区域有中学中职代表;并且要针对不同区域、学校、民族、性别学生,设置一定比例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席位。省、市级学联结合实际工作设2-4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推荐,公开选举产生,实行驻会制度。聘请同级团委学校部负责同志担任本级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指导学联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设立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各级学联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全国学联主席团设置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推动相应工作,工作委员会
委员由学联委员会成员组成,以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加强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增强主席团、委员会的广泛性与代表性。各级学联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主席团、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主席团原则上要
涵盖所辖区域内的普通高校、高职、中职、中学、民办高校 与独立学院学生会代表;委员会团体原则上要涵盖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中等学校学生会等群体。四是完善学联
工作机构设置,加强学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部署 及要求设置学联相应部门以协助主席团日常工作开展,学联 干部面向全省学校遴选产生,实行聘用制,强化干部队伍建
设及干部素质提升,推动学联组织正常运转。
5.改进学联组织运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与学联学生会组织、普通同学的联系与指导机制。加强学联与国内外学联
学生会组织沟通交流,扎实推进学联与学校学生会组织之间 建立密切联系,加强省级学联对各级学生组织工作的统筹指导,在开展“主席团会议”等既定交流项目外,积极拓展新 的交流渠道,为服务全省同学全面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方面 做出新的贡献;加强学联与全省普通同学的联系,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日常权益维护工作机制,省、市(县)级
学联组织以工作专委会或设置专门部门的模式成立相关的 维权工作组,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设立专门的维权 部门,形成“省-市(县)-校-院(系)”四级维权格局, 及 时收集和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借助•“与人大代表、政协
委 员面对面”等途径,构建与政府、学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有效表达同学普遍性利益诉求。二是建立对学联自身及对学联委员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联与各学联
委员单位的定期工作会议制度与述职制度,加强对学联、 各学联委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考评与 考核,充分了解学联内部及各委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运行实
际。三是建立联系指导与考核评价的结果反馈机制。将对下 级学联及各学联委员单位的工作指导情况、下级学联及各学 联委员单位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对下级学联及各学联委员
单位的工作考评结果等有效反馈给各市(县)团委、各学联 团委,强化联动机制,健全反馈渠道,提高工作实效。
6.积极建设“网上学联”。坚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发 展学联学生会工作,加强和广大同学的直接联系,拓展网上
工作阵地,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使工作活起来,增强时代感 和吸引力,促进学联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学联组织 与学生会组织、青年学生的联系与互动。加强网络宣传引导,
运营好海南省学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各个 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网络宣传的引导作用,培养和 发挥网络工作队伍的作用。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实现信息传
递的扁平化,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促进 线上线下工作联动,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同学的参 与度、满意度。依托微信、微博、网站、“青年之声”等网 络平台,在平台、资源库、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问需问计于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回应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加强网
络舆情搜集分析,规范自媒体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 点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结合本省实际,鼓励各级学联及学生会组织创作传播贴近大学生特点的新媒体文化产品、积极开展以网络新媒体为依托的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
(二)关于学校学生会组织
7.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一是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
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 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校级学生会组织需明确1名负责社团工作的主席团成员兼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二是推动学校将学生会 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校章程。
各类学校学生会组织根据全国学联、省学联相关文件规定出台自身工作章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规范各项规章管理办法,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
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8.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高校层面,深化实施《关于加
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建立 “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
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学生会组 织应改变单一的“通知性”工作模式,坚持“互动、开放、 交流、合作”的工作原则,形成“多向互动”格局;探索建 立学校和院(系)、院(系)和班委会之间的“双向述职” 工作制度。完善校级与院系级学生会组织内部、校级对院系级、院系级对班级的考核机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
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中等学校层面,要普遍设置学生会, 由校团委归口指导,促进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更好 地融合,共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9.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各级学生会组织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需每1至2年举行一次。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
学生人数的1%,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和主要社团。坚持校园民主,大会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亦须遴选代表参会,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二是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
重大事项。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确保学生代表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梁作用。探索推行代表常任制和提案制,建立校级和院(系)级学生会定期向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
的制度。常代会设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若干名、秘书长1 名、 委员若干,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代会委员长
主 持常代会工作,召集常代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 委 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代会重要日常工作,且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
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三是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校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 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
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 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 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
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 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10.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
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 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 的原则。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 副主席4至6名组成,有分校区的院校可酌情增加副主席人 数; 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各 职能 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
助理 等岗位。校级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联系服 务学生总人数的1%,超过的需报上级学联审批。各 级学生会
组织可视需要设置负责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工作 的部门或机 构,加强对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的联系与服务。
11.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建立维权工作的多级联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级学生会或学院班级的力量,发挥其反应速度 快、针对性强的优势,高效、高质量地接收、处理、反馈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维权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维权渠道、维权程序、维权事项范围、反馈总结、奖惩机制等内容,确保
维权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在校团委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 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拓宽权益维护范围。线上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在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权益维护板块,并定期将反馈结果公开;线下辅以问卷调查、座谈、校园采访等工作,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每学期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实时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学校设立“校领导接待曰” “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 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推动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校
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校级学生会 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 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12.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学生会组织作用。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 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双环”联动机 制,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 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校级学生会组织要建立各项规
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 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 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
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 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学生会组织应建立实名认证的官方 微博、微信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的引导作用,构建学生自主管理体系,定期
在全校范围内招收校园志愿者,在学校食堂管理、宿舍卫生、 课堂纪律等方面广泛开展督导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实践意识,提高广大同学爱校建校热情,充分发挥其自觉
性、积极性、主动性。
13.进一步加强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新媒体平
台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各校学生会组织要在运用好传统工作 手段的同时,深入研究新媒体影响广大同学的路径及特点, 依托“青年之声”、微信、微博、社交网站等载体,打造面 向广大同学的工作平台,创作推广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增强 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
舆论,多讲青年故事,宣传青年典型,争当青年之友,营造 好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规范化管理校、院(系)两级学生 会组织的新媒体平台,建立考评机制。
14.完善协作交流机制。以服务同学为目的,加强校级
与校级之间、校级与院(系)级之间及各院(系)级学生会 组织之间的协作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分类型、分校区的 各级学生会组织交流机制,努力创建学习型、开放型、合作
型学生会组织。
15.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一是建立健全 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
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
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 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探索建立学生会干 部双向交流机制,实现工作内容形式交流;院(系)学生会
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到校级学生会任职,校级学生会可为院 (系)学生会定向培养主要负责人。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核 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予以公布;针对学生
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 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 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
依据;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 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 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学生干部退
出机制、增补机制。规范完善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信息 档案制度,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 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
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罢免与 及时补充。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 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校、院(系)级学生干部培训体
系,建立分级培训和轮训机制,完善培训课程,抓好各个层 面骨干培训工作,推动学生骨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 效化,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将干部受培训情况,特别是对于全国、省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参与情
况视为本校选拔下一年度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 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
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16. 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
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 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 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
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 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 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
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17.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各市县党委、共青团组
织、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院校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 组织的工作,在工作场地、办公设备、经费、制度等方面给 予支持和保障。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
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 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
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学生干部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 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
织应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 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 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
进有序发展。学校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 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 明度。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学生
联合会联合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市县、学校 各级党委、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 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共青团组织要指导本地学联和各学
校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 落实到位,并在方案落实过程中进行随机督查。教育行政部 门要做好对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各级学联学
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 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加强宣传引导,并选 择部分学校学生会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
有借鉴意义的有效做法,指导督促各学校学生会结合实际制 定细化措施,稳定推进改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