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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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关于“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开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4    作者:     来源: 团委 陈锦程    点击:

关于在2011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期间集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今年3月5日是第1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指示要求继续拓展这项行动的覆盖面,把这项行动打造成共青团在服务青年方面信得过、可持续的品牌活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期间集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主题

各地要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作为今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的统一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和特点,在城乡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3月5日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二、深化结对

各地要把活动开展与深化结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已经结对的要在此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并对结对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过集中性活动带动结对志愿服务的经常性开展;要调动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力量,不断结对覆盖面

三、深化社会化动员

各地要在组织化动员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加强社会化动员通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直接面向青年宣传推介这项公益活动,吸引和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到由共青团主导的这项活动,做好青年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对接,提高广大青年及全社会这项行动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

四、分级落实活动方案

省级团委要对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集中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市、级团委要按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既要强调活动面,又要突出重点活动。学校、企业等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将活动方案具体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省级团委分别于3月23月20,将重点活动方案一览表和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

联系人:黄英锋黄晓伟张雨萌联系电话:010-8521219585212049传真:010-85212049电子信箱:zyzgzb@126.com

 

附件:2011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重点活动方案一览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