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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中期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1-07-29    作者:     来源: 团委 陈锦程    点击: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文件

                             

海南共青团2011年高校重点工作

中期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团省委按照《关于开展海南共青团2011年重点工作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琼团办字[2011]19号)要求,组织三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全省17所高校,深入二级学院(系部)、班级进行调研,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座谈访谈的形式,对今年团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现将高校共青团督导检查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基本情况

(一)增强组织活力

17所高校均安排专职团干负责团情青情调查统计工作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团情青情纸质调查统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版调查统计工作推进缓慢。

班级建团率均保持100%。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等在探索学校团组织和社区、村一级团组织联合建团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在社团建团和公寓建团方面成效明显。琼州学院、琼台师专、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扩大团组织覆盖工作有待加强。

海南大学等14所高校团委已建立并积极指导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建立共青团网站。海口经济学院、琼州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团组织制度上墙工作滞后。

(二)增强团干活力

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等高校团委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基本实现按照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同时,严格依照团章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琼发〔2009〕10号),落实好院(系)一级团组织书记班子成员任免审批制度。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没有按规定配齐团委领导班子,专职团干严重不足,学生团干力量薄弱。

在团干学习和教育培训方面,除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外,其他高校都已建立团干学习制度,但多数是以每月例行会议的形式进行学习,集中进行专项学习活动较少。多数高校团委能做到对下一级专职团干部集中培训年内不少于2次,均对二级学院(系部)、班级团组织新任职学生团干部的培训作出安排。琼州学院、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海口经济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尚未开展年度团干教育培训工作。

(三)增强团员活力

除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外,其他各高校团委都已经建立起发展团员档案,规范发展团员程序,不断完善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琼州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已使用新版入团志愿书并录入新团员身份证号码。部分高校仍在使用的旧版入团志愿书不便于团员统计工作。

各高校都能指导院、系一级团组织完成管理实物档案和规范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严格团费管理, 团费账目清晰。缴纳团费方面,多数高校没有指导班级团组织按月收缴,不利于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应予以整改。

在团员管理、教育工作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把“唱团歌、戴团徽、举团旗”与团的日常活动结合较紧密,但大多数高校团委未对此项工作进行会议或发文部署。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琼州学院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情况相对较好。其他高校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推优入党工作方面,各高校团委普遍比较重视。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相关制度和名册需进一步完善。

(四)增强工作活力

各高校团委以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整合校内外相关资源,不断加强共青团工作阵地建设;围绕“五四”青年节、纪念建党90周年等主题,因校制宜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思想性强、学生喜爱的引导活动;利用高校团委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等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完备并发挥积极作用。海南师范大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引领活动较多且成效明显。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等高校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数量较多,帮扶效果较好。三亚城市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等个别高校目前尚未成立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

创先争优活动方面,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开展相对扎实,活动各项要素和制度比较健全,活动程序(环节)规范,并能对承诺事项、履行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公示和跟踪落实,活动基本覆盖了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活动开展相对滞后。海南大学、琼州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等按时积极上报活动信息,但信息的质量和采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他高校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滞后。

(五)增强机制活力

各高校团委均积极争取学校党委支持,完善团的各项工作机制。海南医学院和海口经济学院团委积极争取学校党委下发了贯彻落实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有关文件。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高校在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方面取得初步成果,其他高校尚未形成具体制度。

建立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制度方面,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已建立,其他高校尚未形成具体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增强组织活力方面

1.各高校在探索学校团组织和社区、村一级团组织联合建团新模式上工作成效不大。

2.大多数高校“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团课培训活动开展较少。

3.受办公环境和流动教室等因素制约,在二级学院和班级推行团组织工作制度上墙存在困难。

(二)增强团干活力方面

1.部分高校没按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校级团委领导班子,且团干身兼数职的情况普遍存在。

2.高校团委针对院系、班级团干的学习和培训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和制度保障不够。

(三)增强团员活力方面

1.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创新教学模式,学生课业负担重且外出实习频繁,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困难。

2.“唱团歌、戴团徽、举团旗”工作落实不够,部分团干自身对团歌不熟练。

3.发展团员工作缺乏先进性和严肃性,提交申请的学生基本都能入团;团员荣誉感不强,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缺乏深刻认识。

(四)增强工作活力方面

1.部分高校因新建校区或搬迁,“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滞后;一些二级院系团的工作阵地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巩固。

2.多数高校团组织没有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存在简化形式、简单应付现象,联系点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监督检查和评比制度等不健全。

3.大学生思想引导工作成效不明显,校园文化活动还需创新形式和载体,进一步提升活动内涵。

4.一些高校没有开展农民工子女学校摸底调查工作,目前开展的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工作组织性、系统性不强,还没有形成机制和特色等。此外,各高校结对数据统计标准不一。

(五)增强机制活力方面

1.个别院校成立时间不久,党委本身设置不完整,无暇顾及团建工作,党建带团建机制建设没有切实推进。

2.部分高校团委争取党委支持力度不够,汇报工作做的不深不细。

3.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六)其他方面

1.相对来说,办学时间较短的高校团工作基础普遍较差,团组织作用淡化,工作阵地匮乏。

2.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因第一年办学,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因团干部变动频繁,团的各项工作严重滞后。

三、相关要求

1.各高校团委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严格对照通报结果和强活力工程责任状目标要求,找出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高校团委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通报结果,争取支持,特别是在我省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后,抓紧落实。各高校要加大团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好、育好、管好团干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重点工作。

2.团省委将与各高校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与高校分管领导的沟通,加强对各高校团委的工作指导、督查。

3.团省委年底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通报各级团组织,抄报各高校同级党委。考核结果将作为团省委各类评优和工作项目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