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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初赛名额分配规则

发布日期:2021-06-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初赛名额分配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的通知》(琼教高〔202161号)文件要求,将定于618日组织开展省级初赛的网评工作,现将初赛名额分配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本次大赛初赛名额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系统报名项目数(截止时间为2021615日晚24:00)、参与学生人数、参与学生比例以及上一届国赛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名额分配说明

(一)初赛名额按基数+调整数分配。

(二)基数按各高校在大赛系统实际报名总数(含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6%确定。

(三)调整数确立标准

1.参赛比例高于(含)10%(参赛学生人数/全校学生人数)的,可多报10项;低于10%(参赛学生人数/全校学生人数),高于(含)5%(参赛学生人数/全校学生人数)多报6项;

2.上一届大赛获得国赛银奖的高校,每获1项银奖,初赛名额将增加2项,可累加;获得上一届国赛铜奖的高校,每获1项铜奖,初赛名额将增加1项,可累加;

(四)单个高校最高不超过60项,其中红旅赛道项目数不少于10项;

(五)为扩大大赛影响力,鼓励各高校积极参与,对于项目总数少于(含)100项的高校,每校不超过5项(含)进入初赛。

海南省教育厅将于2021616日向各高校下达指标名额,请各高校将本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后,于61717:00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hnhlwjdasai@163.com

                              海南省教育厅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