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高〔2011〕59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今年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提交《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各一式一份,提交材料存档不予退回),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7日,纸质材料请于5月31日前送至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并请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本。相关表格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43725;邮箱:50471246@qq.com。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科研项目 结题△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校对:梁 俊 打印:封君丹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