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高〔2011〕147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1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的科研项目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终结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7日,纸质材料请于12月9日前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本。相关表格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
五、其他要求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历年逾期未结题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我厅将视项目完成情况适当增减各校2012年项目数。
联系人:梁俊; 联系电话:65343725;
邮箱:50471246@qq.com。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