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支持做好海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配合海南省教育厅做好201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促进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8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力争有新的突破,提高学院办学的知名度。
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三、历年立项未结题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四、已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六、要以高职教育教学研究为主,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七、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高职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八、教改项目原则上要求学院先立项,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建设进行;
九、项目申请人须在2011年10月10日之前将纸质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学院科研设备处,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sbc88@163.com,并在10月16日前参加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网上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十、各系部要认真把好关,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项目指标报送申报材料(应用英语系2项;商务英语系2项;东语系1项;旅游系1项;西语系1项;公共教学部 2项;社科部1项);
十一、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2年1月。
联系人:符长青、黄碧娜 电话:63299687
附件: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84号) (附件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hnflvc.com/科研设备处/文件下载”下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