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图书馆,培训中心: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1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详见附件)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项目,力争有新的突破,为学院创出更多更佳的教科研成果,提升学院办学综合实力。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自然科学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七、项目申请人须在2017年10月21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获得学院遴选者将在10月31日前参加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网上项目申报工作。
八、各系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悉心做好项目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学院项目遴选将向教科研一线且从未获得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立项的、具有良好教科研潜能的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倾斜。
九、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8年1月。
联系人:黄碧娜 联系电话:63219930、15289723192
附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