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积极推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发展,以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为契机,协同努力促进学院全面发展。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员工踊跃申报,努力完成项目申报任务,不断提升项目研究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与意义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背景下的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涉外职业教育研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实践教学、项目制教学模式、学徒制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工学结合、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立足于解决海南和学院面临的高职教育实际问题;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背景下的语言应用、跨境电商、新零售业、人文环境、旅游文化、法治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历史方言文化、现代服务业、阳光体育、休闲体育、图书馆信息化、校园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立足于解决海南和学院面临的实际问题。以上两大类项目的申报与研究将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纵向教科研项目和开展横向合作研究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我院争创更多更佳的教科研成果,快速提升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促进我院师资队伍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项目申报要求与相关规定
1.申报条件:我院在职教职工(固聘人员)均可参与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一般项目申请相关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系(部)负责人书面推荐。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再参加一个其它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项以上项目申报。有院级项目在研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但今年即将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各部门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专业和成果形式(专著、教材、论文、软件、课件、微课等)。
2.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原则选定研究课题,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要按《项目申请书》要求规范填写,一律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经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12月26日之前报送到科研设备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kysbc88@163.com和keyan@hncfs.edu.cn)。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科研设备处将对报送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3.立项、申报数额:201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15项,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3项。各系部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系部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5项):
英语系 5项;国际商务系4项;东语系3项;西语系2项;旅游系3项;公共教学部5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3项。
科学研究项目(20项):
英语系 4项;国际商务系3项;东语系2项;西语系2项;旅游系3项;公共教学部4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2项。
4. 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19年1月。
5.获得立项的2019年院级教科研项目,自发布项目立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任务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并报送科研设备处审核备案。
6. 获得立项的2019年院级教科研项目,须在2020年6月接受科研设备处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对消极对待项目研究,或仍未启动项目研究和没有创出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科研设备处将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研究整改工作,否则予以撤项处理。
联系人: 符长青、黄碧娜
联系电话:63299687、13518889688;63219930、15289723192
电子邮箱: kysbc88@163.com、keyan@hncfs.edu.cn
附件: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院级教科研项目请书及项目研究指南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