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2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详见附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等教职工积极申报,努力争取更多项目荣获立项,为学院争创更多更佳的教科研成果,戮力提升学院办学综合实力。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层次
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为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与严肃性,申请项目一旦获得立项,不能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进行,
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鼓励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倾斜;
(三)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
(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六)项目申请人须在2019年11月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 和keyan@hncfs.edu.cn,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择优遴选申报项目(7项),获选项目于2019年12月8日前将由科研设备处统一实行网络申报,并将纸质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海南省教育厅。
(七)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悉心做好项目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学院项目遴选将向教科研一线且从未获得省级以
上教科研项目立项的、具有良好教科研潜力的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倾斜。
(八)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0年1月。
联系人:符长青63299687、13518889688
黄碧娜 63219930、15289723192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