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转发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部门: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138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2020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并在2021年11月23日前将《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项目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科研设备处,同时将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设备处电子邮箱(kysbc88@163.com和keyan@hncfs.edu.cn),待审核、评审通过后由科研设备处统一报送到海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符长青13518889688 、黄碧娜15289723192
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