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一)为积极推进学院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学院遵循教学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名校的方针,把科研作为促进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提高育人质量、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学院知名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有关教育理论的指导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二、课题的申报立项
(一)学院每年组织一次课题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认真填写好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系部,由系部统一交到科研设备处。
(三)所报课题应立论充分,研究目标、内容清晰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各项条件。
(四)课题申报人应该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承担课题的研究设计,参与研究过程的实质性工作,课题组成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研究者有从事课题研究必须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申报人员所申报的科研课题应该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报告、决策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不应超过4年。
(六)所申报课题,一经评审批准立项,由学院科研设备处统一管理。
三、课题评审
科研设备处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初审和汇总,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进行综合评价,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过半者批准课题立项,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过程管理
(一)课题确立后,各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按课题研究计划所规定的对象、内容、时间、手段、方法和程序,带领课题组成员认真进行实验研究,并注意做好观察、测定、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工作。科研设备处将定期对各课题组课题开展情况进行必要的督查或抽查,并督促各课题组按期填写中期报告书。
(二)凡课题有如课题组负责人、课题名称、重大研究内容和课题完成时间等重大变更的,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科研设备处审批、备案。
五、结题要求
各课题组必须在课题完成后及时向科研设备处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和与研究成果有关的资料等申报结题材料,如果科研成果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方可结题。学院学术委员会将对课题进行鉴定和验收,科研设备处为鉴定合格的科研课题下发“结题通过通知书”和颁发“结题证书”。没有按时结题的课题或没有通过鉴定的课题,为不合格课题,其课题承担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其他课题。
六、课题成果的奖励与推广
课题成果是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结题报告、研究论文或案例、有关专著和能说明课题实验成果的其他资料或软件。课题一旦结题通过鉴定,将依据学院制定的奖励标准实施奖励,并以此作为评优、晋级或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普遍意义的科研成果,将通过交流、研讨、推荐发表等形式在适当范围内推广。
七、课题经费使用办法
(一)课题立项后,学院根据课题情况资助一定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二)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国内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费、小型会议费、计算机使用费、文具费、成果打印费、小型仪器设备费、成果鉴定费、出版补助费等。
(三)资助经费由课题组长负责掌握使用,学院财务部门监督管理。
附: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评估标准
学院学术委员会将以“过程性、终结性、激励性”课题评估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所申报的课题的立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以达到激励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健康推进新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课题立项标准
(一)课题的选择是否重要和必要(实践或理论层面的需要)。
(二)课题的内容是否充实、课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是否清晰可行。
(三)课题组的研究基础是否雄厚。
(四)申请经费是否合理。
二、课题中期检查标准
(一)课题组是否按预定计划制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并有序开展研究,研究工作进展是否顺利。
(二)有没有阶段性成果。
三、结题评估标准
(一)成果有否发表或获奖。
(二)成果是否有独创性,是否丰富和发展了有关理论观点,是否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