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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学术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和论著界定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0-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学术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和论著界定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和论著的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学院科研成果的认定体系,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指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和成果为目的的文字信息;一般应当包含论文名称、作者、单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

    为引导我院教职工向高水平学术期刊投稿,提高我院的学术论文总体水平,将学术期刊分为重要学术期刊、核心学术期刊和一般学术期刊三类。

(一) 重要学术期刊

    重要学术期刊原则上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主办的期刊,具体目录由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国内外文期刊等同于国内同名中文期刊的认定办法。

(二) 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

(三) 一般学术期刊

    一般学术期刊指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为引导广大教职工向优秀期刊投稿,进一步提高我校学术论文水平,特认定以下期刊为一般学术期刊:

1.以发布学术研究观点或成果为目的的省级学术期刊(不包括译报类、科普类、指导类期刊);

    2.各高等院校的学报。

     二、学术著作

(一)学术论著

学术论著是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一般应包含以下要素:

    1.具备出版资质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书封面标注有“著”字样;

    3.标明作者单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4.内容的60%以上为作者自己的研究成果。

(二)编著、科普图书、工具书

    1、编著包括基础论著、技术理论、应用著作。

1)基础论著是指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新成就,经过分析整理撰写成的系统性的基础理论著作,该论著有创见或者有新体系、新观点和新方法。

2)技术理论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理论著作。

3)应用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社会实践中的社会科学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著作。

    2.科普图书类是指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科学普及读物,其特点应为:科学性强,思想性强,普及面广,有相当大的发行量。

    3.工具书是指可供寻检、查阅的工具书,包括百科全书和手册,其特点是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权威性。

    4.编著、科普图书、工具书一般应包含以下要素:

1)具备出版资质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标明作者单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3)著作、图书等的内容均应属于作者本专业研究领域或相近领域。

其他难以界定的问题由院学术委员会专题会议认定。

三、教育教学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是指教育教学工作者对本专业学科领域中某些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探讨,并把这些研究的方法及成果系统地整理出来所写的文章,它对育人和教学实践有指导作用。教育论文原则上应当包含题目、作者、单位、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科研设备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