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挥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三大类别:1.年度课题(设立一般、青年和自筹经费课题);2.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设立资助和自筹经费课题);3.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资助课题)。

(一)年度课题

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与发展实际,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

立足社科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开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任务研究。

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增设“社科普及基地课题”。课题立足社科普及基地的职责,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实践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历史成就和经验做法等,推出说理透彻、文风鲜活的理论文章、通俗理论读物。

(三)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

对不同区域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进行研究, 以及围绕周边区域热点或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强调研究成果的应用及转化。把握我国对外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结合国内外形势,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开展研究。

课题成果形式有著作、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三类。

1.年度课题和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人选择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对照《研究报告课题指南》选择研究题目,不可自主设计选题(见附件2);选择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或著作的可参考《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见附件1)。

2.社科普及基地课题成果形式须为系列论文或著作。可参考《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3.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可参考《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选择研究题目,不限成果形式(见附件3)。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海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在研省级社科规划课题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青年课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8日后出生)。

(五)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的申请人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六)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应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中予以说明。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承诺无在研课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

年度一般课题3.5万元/项,年度青年课题2.5万元/项,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3万元/项,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3.5万元/项。

(二)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2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字左右的有数据分析、操作性强的简要报告(简要报告须编报《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研究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以上,其中:年度一般课题、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资助课题、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要求有2篇论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年度青年课题、年度自筹经费课题、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自筹经费课题要求有1篇论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须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课题申请书》(3份)和《评审意见表》(9份)。《评审意见表》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评审意见表》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同步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3月27日至4月18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请线上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线上线下申请材料一致。技术服务人员:杜工,13627549081;汪工,15850552402。网址:https://skglxt.hnskl.net:8002/skl-apply-ui/#/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7日起至4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6日下午下班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课题申请书》(3份)和《评审意见表》(9份)至产学研发展中心C5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产学研发展中心工作邮箱chanxueyan510@163.com。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年度一般课题、年度青年课题、年度自筹经费课题、社科研究基地资助课题、社科研究基地自筹经费课题、社科普及基地资助课题、社科普及基地自筹经费课题、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专项课题等,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 号)执行。

(二)学科分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管理学、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

联系方式:曾契,0898-63219961。


产学研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