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转发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申报的课题有三类: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专项课题、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急需解决的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一般课题主要支持对学科、教学等领域的实践研究,注重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专项课题主要支持为了完成某类特定的任务或者目标而设置的课题项目研究。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每项课题最长研究周期不能超过5年。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在岗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和评审,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一类课题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专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限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2023-2025年专项培养计划学员申报。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已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未结题;
2.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各类省级科研项目立项;
3.课题负责人为退休返聘教师或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
4.2023年—2024年度课题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本次将采取逐级申报评审的方式:
(一)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产学研发展中心,学校组织专家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果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学校按申报指标遴选优秀课题上报省规划办。
四、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按照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申报1个重点课题,4个一般课题。申报指标详见《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2)。
五、申报时间
省级评审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9日,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3)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人签名盖章,纸质版原件两份。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4)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夹在署名稿中,纸质版一式四份。
3.《2024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
请各申报人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产学研发展中心工作邮箱(chanxueyan510@163.com,keyan@hncfs.edu.cn)。文件名称为: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在线填表
通过校级评审的课题负责人于11月25日至29日点击链接https://qr24.cn/BOyQtY填写《2024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未按时填写的课题将无法进入省级立项评审。
(联系人:曾契 0898-63219961)
产学研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