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对清廉建设有着更高要求。今年1月,省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建设清廉自贸港作出全面部署;4月,省第八次党代会明确今后5年工作目标,对建设清廉自贸港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意识,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
深刻认识建设清廉自贸港的重大意义
清廉是中国特色自贸港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贸港,必须充分发挥清廉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要深刻认识清廉自贸港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关键和根本。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都明确提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建设清廉自贸港,总书记有指示,党中央有要求,海南必须有行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清廉建设和自贸港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推动清廉建设融入自贸港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自贸港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加快推进。
要深刻认识清廉自贸港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自贸港建设顺利开局和蓬勃展开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海南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依然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自贸港建设新形势下,随着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推进和各类生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挑战。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向着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目标不断迈进。
要深刻认识清廉自贸港建设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一招。省第八次党代会要求紧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目标,以公平、透明、可预期为切入点,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为标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努力使营商环境成为自贸港的突出优势。2021年以来,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能力提升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等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干部作风顽瘴痼疾,推动破解了一批妨碍自贸港建设的堵点和难题,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公平、不诚信、不依法、不廉洁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此反映强烈。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着眼于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治阻碍自贸港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自贸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工程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范工程领域廉洁风险,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图为海口市纪委监委干部在该市国际免税城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吉曼妮 摄
蹄疾步稳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任务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贸港的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不断提高清廉自贸港建设质量和成效。
要坚持目标导向,有力有序推进。省委印发的《决定》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政治生态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六个维度,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清廉自贸港建设目标。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八个方面就80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紧紧围绕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促进形成优良营商环境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要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推进。省第八次党代会指出,风险防控做得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并提出了坚持守牢底线,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港的明确要求。《决定》针对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廉政风险的分布特点,对推进重点领域清廉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对加强清廉贸易建设、清廉金融建设、清廉教育建设、清廉园区建设作出具体安排。推进这些重点领域清廉建设,是保证自贸港核心政策制度顺利实施的迫切要求,是提升自贸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健全自贸港风险防控体系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和配合,探索建立廉政风险常态化防控机制,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思路,以创建清廉单元为载体推进清廉领域建设,以重点领域清廉建设带动清廉自贸港建设。
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协调推进。建设清廉自贸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妨碍自贸港建设的作风、纪律、腐败问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监督、办案、治理一体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一体落实,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形成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强大合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海南特点的清廉自贸港建设之路。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扛起清廉自贸港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具体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切实加强对清廉自贸港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驻琼单位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清廉领域建设和清廉单元建设中树标杆、做示范;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清廉自贸港建设作贡献。
万宁市纪委监委组成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组分赴全市93处重点项目和11处土地出让项目一线,收集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杜茜 摄
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确保清廉自贸港建设顺利开局
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党建引领、风清气正的自由贸易港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明确要求。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和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中责无旁贷。
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4·13”监督检查作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一号工程”,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八个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任务,紧盯自贸港政策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守好祖国“南大门”等海南重大职责使命,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推动政策落地,纠正政治偏差,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主动应对自贸港建设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挑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因地生腐”“靠海吃海”等自然资源领域腐败,精准惩治自贸港新业态领域的新型腐败,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灰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进跨境腐败治理,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把反腐惩恶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把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贯通起来,提高自贸港腐败治理能力,防止廉政风险扩散外溢。
要深入整治作风顽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成果。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突出位置,重拳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市场主体廉洁从业教育,落实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探索建立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速查处机制,推动优良营商环境成为海南改革发展的“金饭碗”。
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决防止“灯下黑”的政治嘱托,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发挥机关党的建设的政治引领作用,带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表彰奖励监督执纪执法有功人员,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铁军。
海南深入整治作风顽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图为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小铲滩港区。邓晓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