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11月3日讯 11月3日上午,省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陈国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吕勇列席旁听。
宣讲中,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云秀从自贸港法的意义和立法过程、立法思路、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的建议四个方面对自贸港法进行了深入解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进一步推动与会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自贸港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宣讲结束后,陈国猛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自贸港法,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自贸港法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带头学习宣传自贸港法以及充分运用自贸港立法权产生的第一批立法成果,明确其释放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同时,结合工作认真学习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不断健全完善执纪执法相关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保障自贸港法的贯彻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围绕“国之大者”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既要看安排部署了没有,又要看具体落实得如何,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位。要增强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把握监督的具体着力点,做好社会信用条例等自贸港法第一批配套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要管好用好纪检监察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要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以更加精准科学的思路举措、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机制、更加自觉的实事求是态度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清廉自贸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