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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发布日期:2022-10-15 作者: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直接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都强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建设政治过硬的队伍

  9月22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围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举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强调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中央纪委常委会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带头坚定“两个维护”,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至此,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这既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形式,也成为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鲜明标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年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都要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遇有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都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实履行“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努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主动跟进、靠前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担当尽责中锻造过硬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每年列出重点课题,由中央纪委常委牵头调研,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每年都会集中交流重点课题调研成果。

  2019年11月19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结合调研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心得体会和2020年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重点课题调研成果;2021年10月21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集中交流2021年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重点课题调研成果……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四边”工作法,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坚持在调查研究中深化学习,坚持在总结提炼中探求规律,纪检监察干部实事求是的基本功有效夯实,发现问题、解决难题的能力明显提升。

  9月1日上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暨学院北戴河校区举行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要求学员们以服务保障开好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自觉担责尽责,紧紧围绕推动全党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全员培训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对标党中央要求、夯实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要求,主动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与时俱进推动全员培训走深走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讲授专题党课,赴地方考察期间调研基层培训情况,对培训方案、重要课程把关审定,委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上台授课,带动全系统深化全员培训。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培训91.3万人次,其中举办线下培训班168个;通过课程直播等线上方式培训88.5万人次。

  各级纪委监委推行实地培训、书面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训练和实践锻炼。经过不懈努力,全员培训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员培训工作迈向常态化、制度化,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增强。

  “集中培训加导师帮带,让我能短时间积累经验、练就本领。”今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干部胡严岩,在参加完该市第47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后,又立即“拜师”该组副组长沈珊,进行为期1年的跟师学习锻炼。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委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派驻中央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班子年龄、能力和来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

  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管权治权

  2021年12月24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纪委工作条例深入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证。

  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这些制度规范和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了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是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制度成果。

  2021年12月,潜逃境外20年的“百名红通人员”程三昌贪污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我国首起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的外逃被告人贪污案。

  此前,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拟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出明确规定。该案严格按照监察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逐级报送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和证据标准进行。

  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觉接受党中央的领导和监督,带动全系统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和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内控机制,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制度落地执行,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经过持续努力,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效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理念不断强化。

  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守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自我要求高、带动作用好,但对本纪检监察组的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准掌握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这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梳理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相关情况时,为其精准“画像”。

  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精准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从个人特征、工作能力、作风形象、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对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地)纪委书记等“关键少数”进行全面考察了解、精准“画像”。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示范、压实责任,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健全机制、抓早抓小,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推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加大日常谈话提醒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统筹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日常查核,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对存在问题的依规依纪予以诫勉或组织处理……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约束的“缰绳”越收越紧。

  9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2年上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1.14万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300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500余件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近1200件,处分1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

  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审查调查,坚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查起。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等问题;坚决查处在地方“两委”换届中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徇私舞弊、拉票贿选等问题。

  新时代新征程,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加强自身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