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精神,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的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将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投诉电话:0898-63297760
举报投诉邮箱:sxjyc@hnc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