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派遣指南
通用篇
一、关于报到证
(一)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凭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3、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4、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5、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或在报到证上做报到意见后交由本人保管;
(二)报到证有效期多久?过期还能报到么?会不会作废?
报到证永久有效,不会作废。毕业生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开始报到,尽量在两年之内办理。
例:2017届毕业生报到改派期限是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到手续一定要本人办理么?
不需要。本人不方便前来办理的,可把相关材料交给别人代为办理。
(四)《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还继续使用吗?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起不再核发《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2017年7月之前已经核发的介绍信,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件使用的通知》(琼人劳保〔2002〕117号)规定在报到期限内继续使用,逾期不再办理介绍信相关业务。
二、关于档案
(一)学校说学生毕业后档案要打回原籍,是发到什么地方?
学生档案发回原籍一般是指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即各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档案为什么要放在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放在市县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档案性质变为人事档案,可以享受人事档案后续服务,比如开具现实表现证明和办理人才流动手续等。
(三)调取个人档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人调取:调档函(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调取:调档函(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由本人手写委托书加按手印(委托书代写或打印无效)。
(四)我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可以不用委托书拿自己孩子的档案么?
不可以。档案内有很多材料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在转递过程中丢失,没有办法弥补。学生成年后,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旦发生纠纷,委托书是证明其本人知晓并委托的重要材料。所以要求必须提供委托书,而且委托书要本人在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手写并签字按手印。
(五)我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基层党组织后,要办理转正。请问如何调取党员材料?
本人调取党员材料需要提供村委会、居委会或其他基层党组织出具的调档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别人办理的还要加带委托书(要求必须本人手写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字按手印,打印或者由别人代写均无效)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同调档)。
(六)我是正式党员,党员档案需要调走么?
不需要。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和学籍材料一起存放在个人档案里,学生只需要持介绍信回自己所在的党组织报到,过党员生活即可。
(七)托管档案需要费用吗?
不需要。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八)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档案回到生源地才能报到?还是说只有报到以后档案才能回生源地?
不是,办理报到手续和档案的去向并无必然联系。在报到期限内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报到。毕业后档案的投递多数是由学校根据学生意愿毕业前发送,部分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内发送。档案发送的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
三、关于户口
(一)户口是其他市县的,上学时户口迁到学校,现在想迁到海口可以么?
原则上上学时从哪个市县乡镇迁走的,毕业后要落回原处。在海口有就业单位并且单位能为其落户的,可先具体咨询单位人事部门,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想通过工作关系在海南落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请参考《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到户籍部门或办证中心办理。
省内高校毕业生篇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就业局报到,并进行实名登记。
也可通过网上报到系统上传报到证和户口本照片,进行报到和实名登记。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省外生源高校毕业生
根据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报到和实名登记。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在海南省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和就业证明材料直接到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就业局报到。
也可通过网上报到系统上传报到证和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报到。
2,在海南省外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报到。
二、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改派
海南省内高校毕业的学生,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两年内均可办理改派手续,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按在职人员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在我省省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就业的,可咨询我局办理人才流动(电话:65371942);在事业单位或市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请咨询当地市县人社局。
注意:报到证已派往原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未就业证明。跨省改派的需要到省就业局办理。
(一)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外的
1,改派回省外原籍
提供报到证原件、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或原籍出具的接收函)、毕业院校出具的改派申请三份材料,交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2,改派到省外工作地
提供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函、毕业院校出具的改派申请三份材料,交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二)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内的
1,改派回省内原籍
提供报到证原件、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就业局办理。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例:海南大学17届毕业生张三,报到证开到海口市人社局,户口是三亚的,持报到证原件和户口本直接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经办人核对材料无误后,在报到证上做更改意见,然后在信息系统登记学生报到信息和实名登记。
2,改派到省内工作地
(1)就业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例:海南大学17届毕业生张三,报到证开到海口市人社局,后在一家三亚市工商局注册的私企找到工作,学生可以持报道证原件、劳动合同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经办人核对材料无误后,在报到证上做更改意见,然后在信息系统登记学生报到信息。
(2)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事业编制就业证明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3)就业单位是行政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人社部门录用通知书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1、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未超过两年的
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我局补办原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的
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我局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3、2004年以前毕业或因年代久远,报到数据遗失的
需要到学校出具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方案(就业工作调配表)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在我局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省外高校毕业生篇
一、省外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就业局报到,并进行实名登记。
也可通过网上报到系统上传报到证和户口本照片,进行报到和实名登记。
2,在海南省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和就业证明材料直接到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就业局报到。
也可通过网上报到系统上传报到证和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报到。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办理改派
海南省外高校毕业的学生,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两年内可在我省办理改派手续,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按在职人员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在我省省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就业的,可咨询我局办理人才流动(电话:65371942);在事业单位或市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请咨询当地市县人社局。
注意:
1.省外高校毕业生必须将报到证派往海南省内后,才能在海南省内办理改派。
2.报到证已派往海南省内原工作单位的,现要在海南省内改派的,还需出具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未就业证明。
3.跨省改派的需要回原发证机关办理。
(一)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外的
跨省改派的需要回原发证机关办理(报到证已经派回海南省内生源地就业局的不需要我省出具同意改派意见)。
(二)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内的
1,改派回省内原籍
提供报到证原件、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就业局办理。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例:北京大学17届毕业生张三,报到证开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户口是三亚的,持报到证原件和户口本直接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经办人核对材料无误后,在报到证上做更改意见,然后在信息系统登记学生报到信息和实名登记。
2,改派到省内工作地
(1)就业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例:北京大学17届毕业生张三,报到证开到海口市一家国企,后在一家三亚市工商局注册的私企找到工作,学生可以持报道证原件、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经办人核对材料无误后,在报到证上做更改意见,然后在信息系统登记学生报到信息。
(2)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事业编制就业证明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3)就业单位是行政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道证原件、人社部门录用通知书到单位属地的就业局办理改派,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并在报到证上做意见、盖章。
三、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
需要回原发证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