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考察海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及我县“三区一园”美好新临高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及我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活动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45个,招聘名额5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聘用人员为临高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县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以学信网为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四项目定向岗位的,应为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
7.报考随军家属定向岗位的,应为驻临高部队的随军家属人员;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9.年龄要求。报考年龄须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13日至2005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四项目”及随军家属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3日以后;具备中高级职称且报考在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3日以后)。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临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7.已享受四项目人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四项目定向岗位;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笔试。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四项目及随军家属定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临高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按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分数线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分数均一致时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分数线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分数均一致时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具体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共7天。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的方式。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29。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2023年9月1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户口簿(本人页);
(4)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效期内(请标明有效期的时间段)的二维码标识);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报考四项目定向岗位的要提供省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但还未下发证书的要提供相应省级证明材料(我县2010年自主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县委组织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即可报考);
(8)报考随军家属定向岗位的,需提供部队同意的《军队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名表》或其他随军证明材料;
(9)报考归侨或侨眷岗位的,需提供经有关部门盖章同意的归侨或侨眷身份证明材料;
(10)诚信承诺书(附件4);
(11)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5);
(1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以《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
7.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9月19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9月19日17:00准时关闭,2023年9月1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9月19日12:00后重新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主要以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及排名需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或临高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经笔试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8260658
监督电话:0898-28284451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附件6: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