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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转发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1

各系部:      

    现将《关于印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并在2016118日之前将学习情况(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科研设备处,其电子版(系部名称+“五不准”学习情况)发送至科研设备处邮箱:kysbc88@163.com

联系人:符长青6329968713518889688

附件: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