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种选择
语种选择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6 00:00:00

各处室,各系部,图书馆,培训中心: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科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教职工踊跃申报,努力完成项目申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涉外职业教育探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工学结合、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立足于解决学院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文化建设、人文环境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民族民俗文化建设、历史方言文化建设、服务业建设、阳光体育建设、数字图书馆建设、信息化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科研工作,立足于解决海南和学院面临的实际问题,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纵向科研项目和开展横向合作研究奠定基础,为我院争创更多更佳的教科研成果,促进我院师资队伍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我院在职教职工(固聘人员)均可参与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一般项目申请相关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系(部)负责人书面推荐。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再参加一个其它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申报。有院级科研项目在研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但今年即将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各部门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专业和成果形式(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软件、课件等)。

2.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原则选定研究课题,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或《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hnflvc.com/科研设备处/文件下载/科研表格”下载),要按《申请书》要求规范填写,一律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经所在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128日之前报送到科研设备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kysbc88@163.com)。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科研设备处将对报送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参评资格的项目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3.立项、申报数额:2016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20项,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5项。各系部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系部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应用英语系 6项;商务英语系5项;旅游系3项;东语系3项;西语系3项;公共教学部5项;社科部3项。

科学研究项目:

应用英语系 6项;商务英语系5项;旅游系3项;东语系3项;西语系3项;公共教学部5项;社科部3项。

4. 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161月。

联系人: 符长青、黄碧娜     

联系电话:63299687135188896886321993015120717373

电子邮箱: kysbc88@163.com

附件:1.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 2016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5116

    点击下载附件